
11月29日,益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收到關于男子袁某被正式執行行政拘留5天的回執。今年10月,湖南省益陽市高新區朝陽街道的保利幼兒園4樓樓頂平臺發生火災,迎賓路特勤消防救援站出動2輛消防車、10名消防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該火災燒毀人造草皮等物品,過火面積約300平方米,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約0.8萬元,無人員傷亡。
經了解,火災發生前,袁某正在對樓頂廣告牌進行電焊切割處理,14時48分左右,電焊時濺出的火星引燃了樓頂廣告牌鐵制支架下方人造皮草處,導致人造皮草被引燃并產生明火。
經調查,該起火災事故是因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焊工袁某違反相關規定對樓頂廣告牌鐵制支架進行電焊所導致。據悉,電焊操作人員袁某在明知自身無證的情況下仍然違規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及治安條例相關規定,對袁某的違法行為,益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
責編:蔣偉岸
來源:益陽市消防救援支隊